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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发表时间: | 2018-04-18 |
咨询主题: | 查询党员材料 | ||
咨询内容: | 按照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党员档案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中“部分党员档案原件材料已归入其人事档案中的要及时从其人事档案中复制出相关党员档案材料”的要求,目前需要将党员档案原件材料进行复制,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去哪个部门办理? | ||
回复内容: | 如果档案存放在我区人事部门,需要复印党员档案材料的话,请携带好党支部开据的介绍信,本人携带好身份证到青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东路699号青山湖区政府主楼四楼)进行材料复制,其他人代办的话,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需复制材料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 ||
回复人: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 2018-04-20 |
当前满意度: | 2位 | ||
回复满意度投票: | 非常满意 满意 不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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